上海市一基督徒因信神遭非法判刑三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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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能神教會基督徒易安四年前遭到中共警察的抓捕、審訊,被判刑三年。現在他已經出獄一年多時間,但回憶起這件事,仍感到顫慄,難忘。

2014年8月7日晚上7點左右,家住上海市某鎮的易安(化名,男,30多歲)剛回到自家樓下,路旁的兩輛警車上迅速下來十個警察,三四人圍住他,另外幾人闖到他家裡搜查,將其價值8000多元的金戒指等首飾,價值8000多元的手機、電腦,以及57,000元現金和幾十本信神書籍全部搜走。之後他被帶到當地派出所。

在派出所被審訊時,易安問警察:「國家法律規定有信仰自由,你們為什麼要抓信神的人?」一警察說:「國家下令抓捕全能神教會基督徒,我們得執行任務。前段時間,你們教會上層負責人都是我抓的。」審訊結束後,易安被關進一個房間,一警察看守著他,不許他睡覺。

次日晚上,易安被押往上海市某看守所。

到看守所後,警察幾乎每天都提審易安。一天下午,警察將他帶進一間審訊室,並告訴他,這個房間沒有攝像頭,是國保隊專門用來審訊特殊犯人的。因多次審問無果,警察十分惱怒。一個警察惡狠狠地猛搧他十幾記耳光,又把他按倒在沙發上強行拍了幾張照片,說要傳到網上,讓他身敗名裂。易安對警察說刑訊逼供違法,警察囂張地說:「警察打人不留傷,國保隊的任何行為都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。」

8月15日,兩個警察繼續審問易安。一警察氣惱地打來一盆水,他們強行把易安的頭按進盛滿水的盆裡,一會兒拉起、一會兒按下,每次約40秒,總共持續五六分鐘。此後,警察還讓他指認教會同工和聚會點,都沒有得逞。幾天後,警察又把易安的岳父、岳母帶到看守所,讓他們勸易安不要再信神,易安沒有聽從。

11月17日,易安接到起訴書後,請律師為自己辯護。此後,案件被拖了半年之久,最終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,法院仍以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」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。

同年8月,易安被押到上海市一所監獄。到了監獄,兩個警察專門看管他,還對他強行洗腦,天天找他談話,逼他寫認罪書、揭批書、決裂書,威嚇他不准再信全能神。易安堅決不寫三書,警察未得逞,但並未罷休。

2017年8月,易安刑滿釋放,當地市政府要求他去街道上班,以便掌握他的行蹤,並要求他不再與教會接觸,至今沒有放鬆對他的監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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